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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是扯谈 2009-0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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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abidachi.blogbus.com/logs/35477251.html
今天上午我妈去电信买手机。
因为开通了电信的天翼套餐,根据优惠活动我们得了700块的代金券。
最后我妈选了个标价898元的,也就是说自己要再交198元。
结果在给我妈打发票的时候,那售货员看了看电脑里然后说“手机弄错没有啊,704啊...”旁边的另一个售货员马上提醒她:“还没改呢。”
后来又说不给我妈发票了,只给收据。
我妈性格很温和,而且想到反正只出了200块,就算了。
结果回来我一听,挺恼的,觉得这算什么...难免让人很怀疑是临时调高价格! 其实优惠不了那么多就不要这么搞嘛,何必先优惠700再把价提高让顾客补交200呢....如果被客户发现,只会觉得你很不诚信。
下午的发生的事就更没有道理。
下午开会,领导传达了我们主管部门XX局要规划修建公园,于是号召职工捐款。(会上听说还有部分企业也要捐。)而且还根据各个职工的级别制定了不同的捐款标准。
我想说的是,首先,公园不是市政工程么?市政工程难道不该用财政经费么?如果你说公益事业不光是政府的事,大家都应该支持。那我想说,我们早就支持了。我们依法纳税算不算支持了?难道财政的钱里面没有来自广大纳税人的一份?我们缴这样税那样费,政府做市政建设难道还要我们再出钱?
第二就是捐款的标准问题,虽然告诉我们不一定人人都要按标准捐款,家庭确有困难的可以少捐,还是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云云,但是既然你都定了,我想作为您主管着的职工,应该还是大部分都会按您的意思来办吧!
第三就是,我盘算了一下,一个小单位其实也捐不了多少,如果说建设资金确实缺乏,其实有很多方法可以比捐款更有效地节省财力用于公益事业的建设,比如节省公务消费的支出。如果政府一方面号召大家捐款,一方面却不见有任何在公务方面节俭的举措,你让我们这些捐款的普通职工、小老百姓情何以堪?
哎,在这里发了这么多牢骚,其实我也捐了。捐了标准数额的1/2。
无可奈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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